兒童在 12歲前,已經具備能力學習很多基本技巧。因此,應該讓他們接觸多種活動。
由於他們的專注能力較低,訓練計畫應該多變,以符合他們在生理、心理和興趣上的需求。
訓練亦須重視安全、效益、滿足感等因素。
幼兒的四肢運動速度較慢,在編排訓練計畫時,可針對這個特性,以便改善。
必須留意夥伴的年齡和體形上的差異,避免體型懸殊。
一般而言,不宜以比賽形式作為訓練兒童的方法。
根據 USDHHS 在 2008 年再發表了《2008 Physical Activity Guidelines for Americans》及世界衛生組織於 2012 年推出的 《Global Recommendations on Physical Activity for Health》,兒童及青少年(6-17歲)每天應該作 60分鐘或以上的中等或劇烈強度的有氧體力活動,而且應該包括每星期有 3天是劇烈強度的體力活動。
在每天 60 分鐘或以上體力活動之中,每星期應包括最少 3 天的增強肌肉活動 ,包括阻力訓練及舉重。
在每天 60 分鐘或以上體力活動之中,每星期應包括最少 3 天的增強骨骼活動 。
亦作承重(weight-bearing)活動,一般透過撞擊地面,再把力施加於骨骼上,以助長骨的生長與力量,如跑步、急步行及舉重。
最近更新日期:2018-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