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負荷和漸進性原則是指透過循序漸進的負荷訓練,身體會逐漸適應,並有較佳的表現。
當身體適應了某個訓練負荷強度,便應提高強度,讓身體機能進一步提升和產生較佳的適應性。
提升負荷和訓練量須循序漸進,並適時監測身體對負荷的適應性,切忌操之過急。
當運動員的表現和實力有所提高,或對訓練量或強度已經適應下來後,就是增加訓練量或訓練強度的時候了(Astrand 與 Rodahl,1986)。例如,初學者最先可能要用上 15 分鐘才能勉強跑完 2000 米的路程,但經過一段日子的鍛煉後,如果已經能夠輕易在 15 分鐘左右完成 2000米時,便是加快跑速(增加強度)或加長路程(增加訓練量)的時候了,否則進步便會停止下來。Fox 等(1993)亦指出,在訓練的每一個階段,訓練量都必須接近運動員體適能的最高水平。不過,無論是增加訓練強度或訓練量的時候,都必須遵從“循序漸進、逐步提高”的原則,如果增加得過高過急,都會增加運動受傷的風險;而且在增加訓練量或訓練強度的時候,都必須因人而異,按個別運動員的能力和需要而定,切勿盲目遵從“增加 10%”的原則。
其實,每一次訓練課後,機體的工作能力(表現)都會下降至低於初值。如果有足夠的時間恢復,工作能力不單止會回復至其初值,而且還會升越比前更高的水平,這就是所謂「超額補償」(super compensation),也就是訓練效果。不過,訓練的強度或訓練量越大,需要恢復的時間就越長。
如果緊接著的訓練課都能在超額補償階段進行(越接近 B點越好),再配合上循序漸進的負荷,表現就會日漸提升。
如果緊接著的訓練課都在接近 C點階段才實施,改善就會不夠明顯。
如果緊接著的訓練課都來得過早(低於 A點),將導致恢復不足,工作能力就會日漸下降。
此外,就算每天進行練習,並不等如每日都要全力以赴地練習。
Knitter等(2000)發現,如果訓練涉及較大的離心收縮(eccentric contraction)成分(如下坡跑),創傷一般會較為嚴重。
Grobler等(2004)亦發現,長時間、劇烈的耐力訓練可以導致肌肉的微細創傷及臨時的功能障礙。
就以長跑為例,恢復所需時間:
Gomez 等(2002):十公里比賽約需 48小時的恢復時間。
Grobler等(2004):馬拉松比賽可以是 1至 10個星期。
另外,有時階梯式、波浪型增加訓練負荷的方法較連續性、直線增加負荷的方法更為有效。
最近更新日期:2018-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