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型(Somatotype) 指身體的形狀特徵,可以分成以下三類:
肥胖型:身材圓潤,容易積聚脂肪。
肌肉型:渾身肌肉,身材高大。
瘦長型:身材高挑、瘦削。
體型與運動項目的關係:
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簡稱 BMI)是顯示身體肥、瘦的一個常用指標。根據衛生署的資料,亞洲成年人的體重指數一般介乎 18.5至 22.9之間。
身高別體重 (weight for height) 曲線圖也是經常被用作評定體重是否適中、過輕或過重。
根據香港衛生署,體重超過「身高別體重」中位數(即第 50百分位體重)的 20%,屬「超重」,體重低於「身高別體重」中位數的 20%,則屬「過輕」。
身體組成(body composition),亦即人體內脂肪、骨骼、肌肉及水分的相對比例,能更清楚顯示人體肥瘦的程度。
「香港學校體適能獎勵計劃」就把男、女學生的「適中身體脂肪比率」分別定於 10.3%至 20.1% 和 15%至 26.8%。
資料輯錄自《學校體適能獎勵計畫教師手冊 2013/14》
除了用「高」、「矮」、「肥」、「瘦」去描述人體的類型外,在體育及人體測量學上最常用的就是謝爾登體型分類法(Sheldon Somatotypes)。
1940年代,美國的心理學家 William Herbert Sheldon(1954)把人的體型劃分為三大類:
肥胖型(亦作內胚型,Endomorphy)的人,都具有渾圓(roundness)和柔軟(softness)的外型特質,腹部明顯較胸部突出,全身的輪廓平滑,沒有任何肌肉的線條。
肌肉型(亦作中胚型,Mesomorphy)的人,都具有骨骼粗壯、肌肉發達、肩膊闊大的外型特質,大部分的運動員,都具有肌肉型的的特點。
瘦長型(亦作外胚型,Ectomorphy)的人,都有修長、脆弱的外型特質。擁有這種體質的人,一般骨骼都較細小、雙肩下垂、肌肉也不甚發達。
根據謝爾登(1954),以上三種只是最「極端」的人體型態,沒有人是僅屬於單一的型態,每個人的身體成分都會或多或少涉及以上三種的人體型態。謝爾登又以 1 至 7 去衡量各種型態的程度(1 代表最少,7 代表最多);例如,7-1-1 就代表著肥胖(extreme endomorphy, or fatness)、1-7-1 代表肌肉發達(extreme mesomorphy, or muscular)、1-1-7 則代表廋削(extreme ectomorphy, or thinness)。
Parnell(1959)與 Shizgal(1981)曾指出,肌肉非常發達的人和肥胖-肌肉型的人,都較瘦型體質的人容易患上冠心病。至於運動方面,運動員(無論是男或女)一般都較非運動員肌肉發達,而且也較為瘦削,不過不同運動項目的運動員,其體型亦有一定的傾向(圖一:男子,圖二:女子)。
圖一、男性運動員與非運動員(Reference)的謝爾登體型分佈。
圖二、女性運動員與非運動員(Reference)的謝爾登體型分佈。
最近更新日期:2016-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