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7月 1日起,大部分在香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都會附有營養標籤,巿民也就可以更容易去比較不同食物的營養成分,從而作出較健康的選擇,例如挑選低脂、低鹽(或鈉)和低糖的食物。
營養標籤所顯示的資料包括食物參考量、能量及營養和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
食物參考量:能量和營養素數值可以不同的食物參考量來表達,例如以每100克、每100毫升、每食用分量或每包裝。
固體食 物通常用每100克,而液體食物則通常用每100毫升。
食用分量是市民每次慣常食用的分量, 由製造商釐定。 它是用十進制計算單位(例如克或毫升)標示,有時亦可以用件數、杯數、湯匙、茶匙等單位來標示。
除食用分量外,巿民還應留意每包裝食物所含的食用分量數目。
如每包裝只有一個食用分量的食物(例如一盒奶類飲品),其能量及營養素含量可用每包裝的形式標示。
能量及營養素:營養標籤必須列出能量及 7種指定標示營養素("1 + 7");當中包括
營養素 |
以 2000千卡膳食計算的每天應攝入量或上限 |
1. 蛋白質 |
60克 |
2. 總脂肪 |
<= 60克 |
3. 飽和脂肪 |
<= 20克 |
4. 反式脂肪 |
<= 2.2克 |
5. 碳水化合物 |
300克 |
6. 糖 |
<= 50克 |
7. 鈉 |
<= 2000毫克 |
除了 7種指定標示營養素外, 營養標籤可能還有其他營養素的資料。
營養素 |
以 2000千卡膳食計算的每天應攝入量或上限 |
膳食纖維 |
>= 25克 |
鈣 |
>= 800毫克 |
維他命 C |
>= 100毫克 |
膽固醇 |
<= 300毫克 |
同時,營養標籤亦須列出涉及營養聲稱的某些營養素的含量資料。
營養數參考值百分比:標籤上除標示實際的能量和營養素含量外,食物製造商還可自願以相對的 方法表達能量和營養素含量,即以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標示能量和營養素的含量,數值一般由 0%至 100%不等。
香港目前有一套營養素參考值, 是根據 2000千卡的膳食和基於健康飲食而提出的各種營養素的建議攝取量制定出來。因此,可作為我們每天營養素攝取量或其上限的參考。食物製造商可稱它為中國營養素參考值(Chinese NRV)。
市面上有些食物是來自其他海外國家,它們可能會採用不同的營養素參考值。
美國或加拿大使用 Daily Value(DV)、 澳洲使用 Daily Intake(DI)。
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偏高,代表該營養素在有關食物的含量很高;百分比偏低則表示該營養素在有關食物的含量很低。
對於需要限制攝取的營養素(例如總脂肪、 飽和脂肪、鈉和糖), 我們應選擇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偏低的食品
對於健康有益的營養素(例如膳食纖維),則應選擇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偏高的食品。
其實,預先包裝食物只佔整體膳食的一部分,要吃得健康,就應該遵從均衡飲食原則,並實行“三低一高”(即低脂、低鹽、 低糖及高纖)的建議。
最近更新日期:2016-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