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業餘」「職業」定義是什麼? 

  2. 支持「業餘原則」理據是什麼? 

  3. 反對「業餘原則」理據是什麼? 

  4. 從一般的「公平原則」來看,業餘運動員職業運動員同場(組)競賽,是否不當? 

  5. 「奧林匹克主義」的角度來看,業餘運動員職業運動員同場(組)競賽,是否不當? 

  6. 關於「業餘」「職業」的爭論與社會發展有什麼關係?





業餘運動員

職業運動員

  • 並非賺取任何金錢利益而參加比賽的人。這個術語源自公平競爭團隊精神高於一切物質追求的理念。

    • 興趣為出發點。

    • 參與比賽是一種榮譽

    • 在比賽中只有盡己所能

    • 一般沒有特別經濟支援,訓練經費、裝備和比賽的支出,大多靠自己籌集。 

    • 資源不足訓練設備較差

  • 指為賺取金錢利益而參加比賽的人。

    • 利益為出發點。

    • 參與比賽是一種工作任務

    • 為了勝利可能不擇手段

    • 具有龐大經濟資源,如獎金廣告贊助等收益。 

    • 先進器材設施場地進行訓練(有部分職業球隊甚至擁有自己的場館)。





現代奧運復興以後,「業餘」「職業」的爭論一直就從未平息過。

因此,國際奧委會 1980年便修改了《奧林匹克憲章》容許職業運動員參賽。


最近更新日期:2018-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