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tcome Goals vs. Performance Goals
Martens(1987)把目標分為「結果性目標」(outcome goals)及「表現性目標 」(performance goals)兩大類。
「結果性目標」泛指於比賽中要取得甚麼名次,要擊敗那些對手 / 隊伍,或要勝過對手多少分數等。能否達到結果性目標,除了要靠自己的努力外,還要視乎對手的強弱。如果已經竭盡所能,但還是輸了,那麼便仍然未能算達到「結果性目標」。
「表現性目標」主要是把該次的成績與以往的成績作一比較。例如,把發球的命中率由 70% 提升至 80%,或縮短 800米 跑的時間 2 秒等。因此,「表現性目標」一般不會因對手的不同而受到影響,所以較為可取。
目標定立 |
References
Martens, R. (1987). Coaches Guide to Sports Psychology. Champaign, IL: Human Kine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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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日期(Last Updated):2007-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