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delines for Goal Setting

根據 Weinberg Gould1995),定立目標時要注意以下各點:

  1. 定立明確的目標。例如,在本年度的賽季完結前要跳過 1.80 米,或於兩個月內能夠縮短 800 米跑的成績 2 秒。千萬不要只抱著「盡力去做」的態度。

  2. 定立有難度但可行的目標。正如 Locke 等研究員(1981)發現,目標的難度與表現有顯著的「正」相關。太容易達成的目標,會使運動員對「目標定立」失掉興趣。反過來說,要是目標的難度遠遠地超越了運動員的真正能力,就會帶來失敗及挫折感。

  3. 定立長線及短線的目標。即是以一連串短線的目標以達至長線的目標。多定立短線的目標可讓行使者即時看見自己的進展,因此,能夠增強其繼續努力下去的動機。

  4. 定立「表現性目標」。因為過分強調結果會構成焦慮,所以應強調定立「表現性目標」,從而達到「結果性目標」。

  5. 把目標寫下來。應該把目標寫下並放在當眼處,甚至最好是把目標寫在訓練日記上。

  6. 寫下完成 / 達到目標的步驟和策略。例如,每次練習後要多射二十球罰球,以達至「提高射罰球命中率」的目標。又或者參與一個每 2 個星期消耗 3,500 千卡熱量的緩步跑訓練計劃,以達成於五個月內減掉十磅的目標。

  7. 認識行使者的性格。高成就者(high achievers)爭取成功的動機較高,逃避失敗的動機亦較低,因而愛追求或採納富挑戰但能力所及的目標。反觀低成就者(low achievers),他們逃避失敗的動機較高,爭取成功的動機則較低,所以往往會避免富挑戰的目標,而愛採納非常容易或非常困難的目標。除此之外,兒童及競爭性較強的人多愛追求或採納「結果性目標」。

  8. 助長行使者完成 / 達到目標的投入感。亦即在進展的過程中要對行使者多加讚賞,並不時提供一致的回饋(feedback),甚至讓行使者共同參與製定目標的機會。

  9. 為行使者提供恰當的扶持。設法讓運動員的教練、隊友、師長及親屬等亦認識到他們的支持對運動員達成目標(特別是「表現性目標」)的重要。

  10. 為行使者評估是否完成 / 達到目標。目標的評估對行使者由始至終都同樣重要,而且評估時的準則亦必須要一致。

目標定立
Goal Setting


References

  1. Locke, E.A., Shaw, K. N., Saari, L. M., and Latham, G. P. (1981). Goal setting and task performance.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90, 125-152.

  2. Weinberg, R. S., and Gould, D. (1995). Foundations of Sport and Exercise Psychology. Champaign, IL: Human Kine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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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日期(Last Updated):2007-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