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時至今日,相信大部分人都會同意“體育”(physical education) 也是教育的組成部分,因為無論在世界各地的中、小學,甚至是大學,都有正規的體育課和課外體育活動,還有各式各樣的體育比賽。此外,各地的不同媒體,如報章、電台、電視台和互聯網等,每天均有體育新聞報導,不少電視台甚至有專門的體育頻道或體育專題節目播放體育消息。在奧運會和世界盃足球比賽舉行期間,在比賽現場和收看電視或互聯網轉播的人數更是數以億計,可見“體育”已成為當今最為人熟悉的事物之一。
然而,聽說過或認識到有“體育”是一回事,要確實明白“體育”的意義和內容卻是另一回事。到目前為止,不僅一般人難以說清“體育”是甚麼,就算是體育的專家和學者,對“體育”這個概念的理解也是見仁見智。
Bucher與Wuest (1987) 認為“體育”是一個教育過程,目的是透過選定的身體活動 (physical activities) 來達至增進人類表現的結果。體育包括學習及完善運動技巧、發展及維持最佳健康和安適狀態 (well-being) 所需的體適能、獲得知識,及養成對身體活動的正面態度。[1]
在香港方面,體育課亦由早期較著重競技運動和有關技巧的“身體的教育”(education of the physical) 演變成目前的“透過身體活動進行教育”(education through the physical),為學生提供優質而全面的全人教育。[2]
近數十年來,隨著體育的內容越來越豐富,世界各地都曾興起不少討論,內容均涉及“體育”這個名稱能否完全覆蓋所有相關的概念。新興的名稱如:動作教育 (movement education)、運動 (sport)、運動教育 (sport education) 和體育運動(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 等,亦相繼湧現。
1982年7月,中國體育科學學會體育理論分會在煙台召開的“體育理論學術專題討論會”,也就“體育概念”問題作了專題討論。會上,有些學者主張,以“體育”作為一個總概念,在這個總概念下再分為競技體育、學前體育、學校體育、社會體育和軍隊體育。有些則把“體育”僅看做屬於教育組成部分的小概念,認為不應包括競技運動。有人還把“體育”作為廣義體育的基本手段。有人贊成用“體育運動”作為一個體育總概念;有人則說“體育”和“運動”是兩回事,不可把二者硬拉在一起。也有人主張用“體育”或“體育文化”作為總概念。[3]
雖然“體育”的意義和內容至今仍未能達成一致共識,但無可否認的就是“體育”已漸漸發展成一門有高度組織和專門知識,以研究人體運動 (human movement) 為主要任務的學科。
[1] Bucher, C. A. & Wuest, D. A. (1987). Foundations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 (10th ed.). St. Louis, Missouri: Times Mirror/Mosby College Publishing. (p. 9)
[2] 課程發展議會 (2002)。體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2002) 小一至中三。香港:課程發展議會。(第2頁)
[3] 周西寬 (2004)。體育院校通用教材:體育基本理論教程。北京:人民體育出版社。(26至27頁)
“體育”概念的歷史源流
體育的歷史可以追溯至遠古的原始人時代。人類為了在大自然中覓食、捕獵和逃避追捕,漸漸從生活經驗中學習到各種跑、跳和擲等的身體活動技巧。當時,父母正就是兒童的“體育老師”。古代的原始人並不需要有組織的“體育課程”,更不需要每天騰出時間來上“體育課”,因為“身體活動”已是他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由此可見,“體育”的歷史可以說比人類的文明還要久遠。可是,無論中外,古代並沒有任何明確的“體育”概念;“體育”(physical education) 只是近代才出現的一個名稱。
其實,“體育”自人類出現的一刻便開始發展起來,只是由於現存的史料有限和翻譯上的問題,本章亦只能從以下的領域去追溯“體育”概念的源流。
1. 古代埃及和波斯的體育
埃及是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古埃及人在青少年時期便已開始學習使用各種兵器來作戰。他們必須參與特設的鍛煉和活動,如步操、跑步、跳躍和摔跤等,使身體變得柔軟、強壯、和精力充沛。
古代的波斯,也是以“體育”來建立強大軍事帝國的最佳例証。在賽勒斯大帝 (King Cyrus the Great) 的統治下,所有男孩滿六歲後便要離家接受軍訓,這些訓練包括:跑步、投擲、射箭、擲標槍、騎馬、打獵和步操等;而且這些軍人都慣於在缺乏衣服、糧食之下,作長時間、長距離的操練。西元前529年,賽勒斯大帝的波斯帝國已佔據了現在稱為近東 (Near East)一帶的地域了。
由此可見,在古代的埃及和波斯,“體育”只是帝國主義的工具,根本談不上現代“體育”所強調的全人教育。
2. 古代希臘的體育
希臘是奧運會的發源地,“體育”在古希臘也曾經歷過一段黃金時期。古希臘人追求身體的完美,這目標不但影響到他們人生的每一個階段,也影響到他們在政治、教育制度、藝術、思想和寫作等方面的取向。歷史上根本沒有任何國家可以比古希臘更崇尚“體育”。
考古學家在邁錫尼 (Mycenae,希臘南部古城) 和愛琴海一帶出土的建築、陶器和手工製品都足以証明“體育”在公元前2500年已經在當地非常普及。荷馬 (Homer) 的史詩《伊利亞特》(Iliad) 和《奧德賽》(Odyssey) 中就描寫了大量的競技運動。歷史學家亦經常寫到關於獸獵、鬥牛、摔跤、跳舞和游泳等活動。可見“體育”在古希臘人的生活中是多麼重要。
此外,“體育”對每一個古希臘男孩來說尤為重要。當時,“體操”和音樂是兩個最重要的科目。古希臘人傳揚:“身體靠體操鍛煉,靈魂藉音樂洗煉。”他們相信“體操”對勇氣、紀律和身體的安適狀態均有貢獻。此外,當時的“體操”亦強調公平競爭和發展個人審美的價值觀;參與者無論是男孩或成年男性,均是赤身露體地參與,所以他們都有很強的動機去發展身體的力與美。
古希臘人並沒有組織起一個統一的國家,而是由各部族成立了許多個獨立自主的城邦,他們都可以各自向其他城邦發動戰爭和進行貿易。這不但影響到每一個城邦的政治面貌,還影響到他們各自的教育制度。斯巴達和雅典就是當中兩個最具代表性的例子。
斯巴達 (Sparta) 是古希臘南部的一個城邦,人口約有一萬,卻管轄著25萬左右的農奴。“體育”在這裡的主要目標就是建立一支首屈一指的軍隊,每一個斯巴達人都是為城邦而生。當時,就算是女性也要有強健的體魄,因為斯巴達人相信,只有強健的母親才可以誕下健壯的嬰兒;所以斯巴達的女孩7歲便要開始接受身體鍛煉,直至結婚之後為止。新生的嬰兒若有任何的不健全或虛弱的徵狀,都會被丟棄。男孩6歲前由母親扶養,7至17歲期間須接受城邦一級比一級嚴峻的訓練,18歲開始正式進入軍營生活,20歲獲得公民資格後,仍要繼續接受軍事訓練,直至衰老為止。
雅典 (Athens) 是希臘東部的一個城邦,人口也是奴隸多於公民。雖然雅典並不如斯巴達般尚武,但“體育”在這裡的地位比起在斯巴達只有過之而無不及。雅典人參與“體育”活動,主要是為了使身型健美,並且過更充實和精力充沛的生活。雅典人的教育理想就是在道德、精神、身體、和美學上得到均衡的發展,所以他們從小接受的,便是文武合一的教育。7歲時開始學習讀書、寫字、演奏豎琴、吟詩歌唱、行為規範、體操和遊戲。12歲後正式接受跑、跳、擲標槍、鐵餅和角力之五項運動訓練。18歲時正式成為公民,並進入軍隊進行兩年軍事訓練,內容除了武裝戰鬥和射箭外,還要修習文學、哲學及禮儀等課程。
古希臘的“體育”和宗教也有著密切的關係,每一個體育場館都有尊認的一個神祇。民族的節日或慶典也多是和古代的英雄或神祇有關,慶典的內容包括有宴會、舞蹈、歌唱和競技。雖然古希臘的境內,四處都有這類民族慶典,當中最著名的,始終是在可容納四萬名觀眾的奧林匹亞 (Olympia) 露天運動場,為天神宙斯 (Zeus) 舉行的慶典,人民都會從希臘各地前來參與或觀賞此盛會。這個在奧林匹亞舉行的慶典,也就是所謂的古代奧運會。
在古代奧運會舉行期間,各城邦都會遵守為期約三個月的神聖休戰令,在這期間全希臘境內各城邦皆不得發動戰爭,交戰中的城邦亦需停戰,並保障往返參與奧運者不受到侵犯。所有參賽者都要經過嚴格的選拔,並且要發誓不會為勝利而不擇手段。古代奧運會舉行的項目包括賽跑、擲標槍、擲鐵餅、摔跤、跳遠、投擲重物、拳擊和賽馬等。項目的優勝者不會獲得任何名貴的物質報酬,他們只會得到一個用橄欖枝織成的花冠作為獎勵。不過,這些優勝者都會被視為萬人的英雄,享有古希臘最崇高的榮譽。第一屆的古代奧運會在公元前776年舉行,這個每四年舉行一次的盛會,一共舉行了293屆,直至公元394年才被佔領希臘的羅馬人廢除。
3. 古代羅馬的體育
公元200年前後,一群拉丁語系的部族遷居至義大利台伯河 (Tiber River) 一帶,成為日後的羅馬人。他們在偉大的領袖帶領下,軍紀嚴明,影響深遠至地中海大部分地區和整個歐洲。在“體育”方面,羅馬人普遍相信鍛煉是為了健康和軍事上的緣故,他們並不認同競技在娛樂上的價值。在羅馬人四出侵略的時期,17至60歲的公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身體鍛煉也就顯得尤為重要。軍人們都要接受嚴格的訓練,當中包括:步操、跑步、跳躍、游泳、擲標槍和擲鐵餅等。
羅馬人成功佔領希臘後,希臘的體操並未能完全得到羅馬人的接受。羅馬人不熱衷於追求身型健美,也不愛赤裸著身子參與活動,他們喜歡作為觀眾多於參賽者,亦崇尚專業多於業餘。羅馬人只愛追求刺激、血腥、恐怖和聳人聽聞的感受,觀眾最愛看戰車比賽,和人與猛獸,甚至是人與人的廝殺場面。因此,羅馬人逐漸變得體力和道德敗壞,他們離婚以解除婚約使得家庭破碎,崇尚血腥的遊戲和自殺使得人口減少。此外,過度奢侈放縱、奴役和誤用公費也使他們的經濟陷於崩潰。公元476年左右,羅馬人最終被身強力壯的日爾曼人 (Teutonic) 所敗,西方亦開始進入歐洲中世紀早期的“黑暗時代”(The Dark Ages)。
4. “黑暗時代”的體育
在這段日爾曼人入侵歐洲的日子,文獻及各種學問都陷於歷史性的低潮,這也是“黑暗時代”名稱的由來。不過,由於日爾曼人是遊牧民族,經常都要進行狩獵、畜牧和作戰,這都足以保障他們有更強壯和更健康的下一代。雖然日爾曼人在“黑暗時代”的入侵提高了身體活動的價值,但差不多在同一時期出現的禁慾主義 (asceticism) 和經院哲學主義 (scholasticism) 卻為“體育”帶來了負面的影響。
除著基督教的蔓延,禁慾主義亦應運而生。所謂禁慾主義,就是鼓勵基督徒要重視來生,將精神完全投入修行的生活,不要在意俗世的身軀和享樂。崇尚禁慾主義的人認為:“屬凱撒的當歸凱撒,屬神的當歸給神。”他們認為靈魂的滿足勝過身體的滿足,人生應為來世作好準備。身體是屬於邪惡的,應當受盡折磨,一切增強身體的活動都只是愚蠢的行為。他們並宣揚靈魂和身體是不同且分開的個體,彼此互不相關。這種信念最終更導致篤信基督教的羅馬君王狄奧多西一世 (Theodosius I) 於公元394年廢除了有千多年歷史的古代奧運會。
由於基督教的傳播,很多地方都建立起修道院,後期的學校亦每多附屬於這些修道院。可是,早期的基督教並不容許“體育”被列入課程之內,就算是中世紀時期的大學,也是反對“體育”。
這時期“體育”的另一個重大衝擊,就是經院哲學主義,其擁護者認為論據才是教育的最重要元素,人的成就只取決於心智的能力,他們亦不認同身體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這種主義普遍盛行於中世紀時期的學者與大學當中。
5. 封建時期的體育
由於“黑暗時代”的政府權力分散,第9世紀至14世紀便成為封建制度的天下。基於人始終要尋求保護,而當時又缺乏有能力的政府或君主國,人唯有投靠貴族或有能力修築城堡和擁有廣大領土的地主。在封建制度之下,貴族或地主把封地分給其封臣,而封臣則向貴族或地主效忠和履行義務作為回報。在封臣以下,其實還有大批的農奴為其耕種,以獲得微薄的報酬和保護。
至於貴族或地主的子弟,則有兩種事業可供選擇,一是進修道院受訓成為神職人員,另一就是當騎士[1]。如果要進身成為騎士,就要接受以身體、社交和軍事為主的教育。對一般的男孩來說,騎士的教育始終較具吸引力。
要成為騎士的道路是漫長和十分嚴格的,而且身體的訓練亦佔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席位。男孩子滿了七歲便會被派往一個貴族的城堡先接受訓練成為僮僕 (page),在這任期以內要跟城堡內的婦女學習宮庭禮儀、打點差事和家居工作;其餘的時間便要參與各種的身體活動,如拳擊、賽跑、劍擊、跳躍和游泳等,以增強體質迎接未來更嚴峻的騎士訓練。
滿14歲的時候,男孩便可進升為侍從 (squire),並被指派去跟隨一位騎士,學習如何保養騎士的兵器、照顧馬匹、協助騎士穿上盔甲、料理傷患和看管囚犯等工作。男孩在這時期要參與更多劇烈的身體活動,當中包括:狩獵、攀爬、射箭、賽跑、劍術和馬術等。如果男孩能通過所有的考驗,便可在21歲時正式受封為騎士 (knight)。
此後的騎士生涯還要經歷多次的馬上槍術比賽和比武,除了娛樂成分外,還有為戰爭做好準備的作用。在這些比試當中,死傷當然是在所難免,但這也是騎士展示其技術、力量和勇氣的時候。
[1] 歐洲中世紀的騎士實際上是武士的其中一種,因為他們經常騎著馬四處遠征,所以稱為騎士。
6. 文藝復興時期的體育
中世紀的“黑暗時代”與近代的起始階段之間的一段過渡期(即14至16世紀),被稱為文藝復興時期,也是人類的大躍進時期。
中世紀時期的人多缺乏創意,個性和人生的意識亦非常薄弱,對來生的過分響往也使人失卻及時行樂的興趣。文藝復興時期卻對這種人生態度帶來很大的轉變,這使到學習得以復蘇、人得以重拾尊嚴、民族主義的精神得以重新建立、國際間的貿易亦得以增加。
文藝復興時期也是探究的時期,各方面的問題都是以科學探究的精神去尋求解決辦法;書本的大量印製也使到更多人可以獲得知識。這個時期的著名人物包括:米開朗基羅 (Michelangelo)[1]、達芬奇 (Leonardo da Vinci)[2]和伽利略 (Galileo)[3]等。
文藝復興時期對“體育”也帶來很大的幫助,禁慾主義開始站不住腳,更多人開始放棄“輕肉體、重永生”的思想。“身體與靈魂是不可分割,彼此是相輔相承”的理論也變得非常流行。人不但相信健康的身體可促進學習,而且學習和工作之餘,亦需要有適當的休息和娛樂;身體也需要鍛煉才能夠維持健康,並且為戰爭作好準備。這個時期的領袖和學者,如維托利奧 (Vittorino da Feltra)[4]、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5]、康米紐斯 (I. A. Comenius)[6]、洛克 (John Locke)[7]和盧梭 (Jean Jacques Rousseau)[8] 等,亦多認同“體育”是學校課程的一個重要部分,“體育”除了可以增強體質、促進健康和學習,為戰爭作好準備外,還有一定程度的娛樂價值。
[1] 米開朗基羅(1475-1564),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科學家和藝術家。
[2] 達芬奇(1452-1519),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偉大畫家、雕刻家、建築學家和解剖學家。
[3] 伽利略(1564-1642),義大利物理學家及天文學家。
[4] 維托利奧(1378-1446),意大利教育家,最先把身體訓練如舞蹈、騎馬、劍擊、游泳、摔跤、賽跑、跳躍、射箭、打擸和垂釣等加入學校課程的先驅之一。他強調體育可操練身體、為戰爭作好準備、作為休息和娛樂,及有助學童學科上的學習。
[5] 馬丁路德(1438-1546),基督教改革領袖,不認同以禁慾主義作為被拯救的手段。認為體育不但有助取替賭博、喝酒等行為,還可以改善身體健康。
[6] 康米紐斯(1592-1670),捷克境內的波希米亞教育改革家,有“學校教育之父”之稱,亦被體育界尊稱為“學校體操之父”。其著作《大教學法》(Didactica Magna) 主張應分年級教學、教材應有深淺之分、學生要因材施教。在學校除了上課學習外,應該安排充分的休息時間、運動時間,包括遊戲和身體活動等。
[7] 洛克(1632-1704),英國思想家,主張一切的知識都來自經驗。在其《體育漫話》一書提出“健康的精神寓於健康的身體”,並強調體育優於德、智二育。洛克的經驗論對盧梭的自然主義教育思想有極奇重大的影響。
[8] 盧梭(1712-1778),在其著作《愛爾兒》(Emile) 一書指出兒童在5至12歲期間,應重視體育、經驗和感官的教育。他認為體育是出於自然的,且與智育、德育相關連。他曾說:“若養成兒童的智力,必先養成支配智力的體力,若欲養成兒童的聰明和正直,必欲常常使他運動,鍛煉身體,而使他碩健強壯,任他做事、運動、跑步、叫喊,不可使他有暫息的時候,使他成為一個有體力的人,他不久就要變為一個有理性的人。”
7. 近代的歐洲體育
文藝復興以後,在宗教改革、工業革命和民族主義等的洗禮下,許多思想家都陸續呼籲復興古希臘的體育,特別是雅典的體操教育[1]。歐洲近代的體操教育主要是源於德國。
德國
巴塞斗 (Johann Basedow, 1723-1790) 吸收了盧梭的自然主義教育思想後,1774年在戴騷 (Dessau) 設立了博愛學校 (Philanthropinums),他設計的課程非常廣泛,當中也包括了體育的課程,內容包括:劍擊、騎馬、舞蹈、體操、球類及希臘五項運動。巴賽斗的辦學模式後來亦成為歐洲各國爭相仿傚的對象,並奠下了“現代學校”的基礎模式。
顧茲姆斯 (Johann Friedrich Gutsmuths, 1759-1839) 在博愛學校模式的基礎上,率先為青少年學生設計了更具體化的體育課程,並促使學校的體育課程逐漸為教育界所重視,因此有「德國體育之父」的美譽。在其著作《青少年的體育》 (Gymnastics for the Young) 一書中所提及到的“體育”、“身體運動”、“身體教育”等術語,為現代“體育”的概念奠下了基礎。
繼顧茲姆斯之後的楊氏 (Friedrich Ludwig Jahn, 1778-1852),被稱為“德國體操之父”。1806年,德國被法國的拿破崙打敗,楊氏與弗里遜 (Friedrich Friesen, 1784-1814) 於1810年在柏林成立了“德意志同盟”,並以“德國,覺醒起來吧!”為口號,要把德國從統治者手中解放出來。楊氏於1811年又成立了“體操協會”,以軍事教育為基礎,並取代了由昂貴器材組成的顧茲姆斯體操系統。他以愛國主義的立場喚起國人參與體操運動,又將放學後的學童紹集起來進行訓練。天氣好的時候,他以走、跑、跳、擲、負重、攀登、爬越、平衡、游泳等給學童進行訓練;天氣欠佳時,就改在體育館和健身房內進行訓練活動。他還在任教的學校 (Plamann’s Boys’ School) 附近設置了一個露天的運動場,並把各種徒手體操的器械佈置在其中,讓學生做各種的徒手體操和器械體操。後來,他更採用分組的方式將學生分級分類從事各種體操活動,而且還穿著制服,以示對團隊精神的重視。由於楊氏體操以民族復興為出發點,所以很快便得到全國的認同。藉著其著作《德國體操》(Die Deutsche Turnkunst) 的指引下,楊氏體操亦得以流傳至世界各地。
另一位有“德國學校體育之父”美譽的教育家就是斯比次 (Adolf Spiess, 1810-1858),他引用了顧茲姆斯和楊氏的理論,把體育列入了學校正規的課程之內。他還把體育館和健身室與學校相連,使體育活動能以班級型態上課,並依年級、性別和運動水平予以分級授課。斯比次還設計了一套可在教室裡實施的“自由體操”運動,由於在1852-1854年間推展成功,他的“自由體操”運動還得到了德國體操界的認同。他所著的《體操論》,還把各種身體活動的教材予以規格化和系統化的整理。斯比次更認為學校應該以學童的全人發展為依歸,因此必須照顧到其身體、精神、情緒和社交各方面的需要,而且體育與其他學科,如數學、語言等,也是同樣重要。
自此以後,體育被納入學校的正規課程之內,但所採用的手段則是以體操為主。自19世紀初開始,體操教育在顧茲姆斯、楊氏及斯比次的相繼推動下,也隨著民族主義的擴張和殖民主義的傳播,從歐陸傳至英美及遠東各地,成為全球化的體操教育。
瑞典
眼見德國藉著體操大大提升了軍士的體能,鄰近諸國如:比利時、捷克、波蘭、蘇俄、奧地利及瑞典等,也就爭相仿傚。當中最值得一提的就是瑞典的林氏體操,它與楊氏體操在十九世紀的歐洲體操界均響譽盛名。
林氏 (Pehr Henrik Ling, 1776-1839) 曾任體操、劍術和騎術教師,亦研究過解剖學和生理學;他最重要的建樹就是把體育力爭成為一門科學。從前人們只是假設體育對人體有貢獻,但林氏卻採取科學的態度去研究身體活動對心臟、肌肉組織與人體內不同器官和系統的影響。他相信只有通過科學的方法才能更清楚認識人體的需要,從而選擇更適合的身體活動來進行鍛煉。
林氏體操的最大特色就是運用了人體解剖與生理學的原理來設計體操教育的教材,並且依學生的個別需求而設計動作。他認為無論是身強力壯者以至是身體孱弱者,都需要參與體育活動,而且活動的安排亦必須照顧到參與者的個別差異。所以林氏體操除了適合訓練軍人以外,亦適合身體孱弱者使用。林氏所著的《體操的一般原則》(General Principles of Gymnastics),是瑞典體操的代表作,鄰近諸國如:丹麥、瑞士、法國、芬蘭、挪威和西班牙等,也是採用瑞典的體操制度。
英國
英國是眾多戶外運動的發源地,而且這個國家對世界各國的體育發展也有很深遠的影響。當歐洲諸國都熱衷於楊氏及林氏體操的同時,英國卻採用以遊戲和競技運動為主的課程。
競技運動是英國人的生活特色之一,早在亨利二世(Henry II)的時代,英國的青少年已經常進行摔跤、投擲、騎馬、獸獵、游泳、划艇、溜冰和射擊等運動。網球、曲棍球、哥爾夫球和板球運動,在1300年開始亦相繼出現。當瑞典體操於1838年傳到英國時,其主要的推展內容為醫療和軍事兩方面,雖然未能得到普及,但從其引伸出來的教育體操(educational gymnastics),卻對世界各國日後體操教育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
[1] 今天常談的“體育”,是所有體育活動的統稱,亦即所謂的“廣義體育”;這種“體育”概念在古希臘時代被稱為“體操”。換句話說,古希臘的“體操”是所有體育活動的統稱,只是其內容已被後世人陸續獨立成各種不同的運動項目,如田徑、摔跤、賽馬,甚至是今日的“體操”。
8. 現代的英美體育
在康米紐斯、洛克、盧梭、巴塞斗、斐斯塔洛齊[1]及顧茲姆斯等人的鼓吹與推廣下,身體活動終於能夠被納入教育的範疇,並於19世紀發展出風靡全球的體操教育,從歐陸傳播到世界各國。可是,不論是德國的楊氏體操,還是瑞典的林氏體操,均是國家主義下的產物,除了偏重身體外形上的訓練外,這種以服從命令為主的訓練,不顧參與者的需求和興趣,並忽略了個別差異,因此被評為“身體的教育”(education of the physical)。
19世紀末,20世紀初,歐美各國興起了一場教育改革運動,希望新一代的學童能夠符合和滿足民主社會的要求。1910年,美國的赫茲靈頓(C. W. Hetherington, 1870-1942)在波士頓舉行的全國教育會議上指出體育教育是一種完整的教育過程,其四大目標包括:(1)器官發展,(2)神經肌肉發展,(3)社會發展,和(4)智力發展。赫茲靈頓主張「體育」應被視為「教育」的一環,因此他被人尊稱為「現代體育教育之父」。
20世紀初期,隨著教育改革而衍生出來的「新體育」,藉著游戲及休閒活動等手段,讓個體得以透過身體活動而得以教育(education through the physical),課程方面,亦開始脫離了形式化的體操,而把重點放在田徑、球類和韻律活動上。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體育學者們認為學生透過遊戲與運動可以培養出許多社會品性,比單純的維護個人健康更為重要;體育教育應更重於健康教育,體育教育的重點亦逐漸由身體健康轉向教育的功能,體育的目標也與教育的目標更加配合。
1950年,美國健康、體育與休閒活動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Health, Physical Education and Recreation, AAHPER)在其宣言中提出了體育教育的四大目標:
發展和保持身體的最大效能,
發展實用的技巧,
引導人們走上有用的社會道路,和
喜愛某種休閒活動。
這些「新體育」的教育目標,也就成為了現代體育教育目標的基礎。
[1] 斐斯塔洛齊(Johan Heinrich Pestalozzi, 1746-1827),瑞士的平民教育家,認為人性是由心、精神和技能所組成,因而提出了“德智體”三育並重的概念。“德”屬道德與宗教的層面,“智”包含觀察力、語言能力和思維能力,“體”是指透過訓練感官和四肢操作的能力。他把德、智、體像徵作人體結構中的頭、心、手。在歐洲,他這套“頭、心、手”的教學法還成為了家傳戶曉的慣用語。他所創辦的學校被稱為“斐斯塔洛齊學校”,不但真正讓學校體育普及化,而且影響到整個歐洲初等教育的發展。
總結
體育的概念源遠流長,但無論是那個國家、那個朝代,特別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前,體育的目標總離不開強身衛國,形式上也總擺脫不了體操和軍事鍛煉。雖然在美國約翰杜威(John Dewey,1859-1952)為首的民主主義教育思潮影響下,「新體育」在20世紀初興起,但20世紀的前半個世紀,卻經歷了兩次的世界大戰,體育也自然淪為各國強種強國的工具,在1945年以前,除了英美兩國之外,實施民主主義式體育的國家並不多,當中又以美國實施得較為落實。
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以體操教育和國防體育為代表的「身體教育」,才得以重新被修正為自然體育所主張的「透過身體進行教育」,成為現代體育教學的主流。
References
Bucher, C. A., & Wuest, D. A. (1987). Foundations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 (10th ed.). St. Louis, Missouri: Times Mirror/Mosby College Publishing.
周西寬(2004):體育院校通用教材:體育基本理論教程。北京:人民體育出版社。
徐元民(2005):體育史。台北:品度圖書。
課程發展議會 (2002)。體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2002) 小一至中三。香港:課程發展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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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2009-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