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環境下,教練員或教師的目標,就是在一段期間,甚至是一節訓練課內教授或練習一個以上的運動技能(如羽毛球的發球、高遠球、網前球、扣球),問題是如何合理地編排訓練課內容,才能達至促進學習的目的。

一、「成組練習」與「隨機練習」

  「成組練習」(blocked practice)是指先練好其中一項技能(如發球),才繼續練習下一項技能(高遠球)。

  「隨機練習」(random practice)是指循環交替練習各項要學習的技能,而且技能的練習次序是「隨機」編排,使到不會連續練習同一項技能。

  Shea與Morgan(1979)首先發現在獲得技能的初期,「成組練習」比「隨機練習」更有利於表現,但經過一段時間以後再進行測試時,「隨機練習」對技能表現的貢獻卻遠遠勝過「成組練習」。由此可見,「成組練習」雖然在獲得技能的初期比較有效,但對長遠的學習效能來說,「隨機練習」才是最佳選擇(可從最後測試時「隨機練習」的表現遠勝過「成組練習」而得知)。

  與「成組練習」相比,為何「隨機練習」未能有利於獲得技能初期的表現,但卻有利於長遠的學習效能呢?其中一個普遍接受的解釋就是遺忘假設(Forgetting Hypothesis)。遺忘假設認為學習者從一項技能轉向練習下一項技能的時候,在建立起應付新一項技能的方法時,會先遺忘了前一項技能的解決方法。在「隨機練習」的情況下,學習者每次轉換練習一項不同的技能時,都要從長期記憶中找回相關信息,並再次建立起解決方法,所以能加深、鞏固記憶,也就有利於學習和日後的表現。

  在「成組練習」的情況下,學習者為一項技能建立起解決方法以後,直至轉換練習下一項技能之前,每次嘗試都只是用著同一方法,無需每次重新建立,最多也是稍作調整罷了,所以有利於當時的表現;但由於缺少了不斷重新找回、建立的過程,所以建立起的方法未能在長期記憶中鞏固下來,也就對學習和日後的表現沒有太大的幫助。

  傳統的訓練方法都是以「成組練習」為主,如在一節籃球訓練課完結前射100球罰球。「成組練習」的弊病是容許學員在連續、重複練習同一項技能時,有眾多機會作出細微調整以修正錯誤,提升技能表現,使到學習者誤以為對該項技能已獲得一定的成就;但在實際的比賽環境下,運動員往往只得一次,或最多兩次連續嘗試的機會,可見「成組練習」與實際比賽情況相差甚遠。

編排訓練課內容時的注意事項:

二、「變量練習」與「恆量練習」

  在很多情況底下,教練員或教師只想在一節訓練課內教授或練習單一項運動技能(如射球),這時便應採用「變量練習」。

  「變量練習」(variable practice)是指演習同一個運動技能種類的不同變異情況。就以足球的傳球為例,無論要傳球的距離是遠還是近,這個運動技能都會使用到同一個通用肌動程式(generalized motor program),只是會按傳球距離之不同而使用上不同的參數(parameters)。所以,就算在同一節足球訓練課內只想練習傳球,教練員或教師亦要安排不同距離(如10碼、20碼、40碼等)的傳球練習。由此可見,傳球成敗的關鍵在於運動員能否有效地評估環境因素,然後決定如何把球傳出(長傳、短傳、方向),再於建立反應程式階段(response-programming stage),把適當參數置入通用肌動程式之中,以做出傳球的動作。

  Schmidt(1975)指出,當運動員不斷反復練習不同距離的傳球時,只要是傳球的動力學不變(動作及時間上沒有太大的改變),久而久之,就會建立起一套「計劃」(schema),也就是一套專為該傳球動作而設的規則,把傳球距離和該使用的參數連繫起來。每次當運動員傳球時,這套「計劃」都會被更新,經過千百次練習之後,這套「計劃」便會變得越來越穩固和準確。就算運動員日後要傳出未經練習過的距離(30碼)的球時,都可以從這套「計劃」中尋求適當的參數,再放入通用肌動程式之中,以做出傳球動作。對運動員來說,這個過程最重要之處,就是容許他們做出以往未經特別練習過的技能(傳30碼的球)。

  與「恆量練習」[1](constant practice)相比,在獲得技能的初期,「變量練習」會顯得較吃虧,但對長遠的學習效能或日後的表現來說,「變量練習」的學習效果較好。不過,在安排「變量練習」時,教練員或教師亦要小心不要超越該通用肌動程式的有限範圍,否則就會用上另一套肌動程式,因而失去了預期的訓練效果。

[1] 「恆量練習」是指在同一節訓練課中,只練習一個運動技能的其中一種特殊情況(例:傳20米的球)。

三、「變量練習」與「隨機練習」混合使用

  「變量練習」也可以和「隨機練習」混合使用,以獲得更佳的學習效果。例如,在安排100次「變量」傳球練習時,可以「成組練習」或「隨機練習」的形式進行。若以「成組練習」的形式進行,可以先傳20次 10碼,然後20次20碼,再20次30碼,如此類推,但求做了五個不同的距離,每個距離連續傳了20次。若以「隨機練習」的形式進行,則可以先做一組10碼、20碼、30碼、。。。,然後再回頭做第二組的10碼、20碼、30碼、。。。,跟著第三組、第四組,如此類推,直至做了20組,每組都作同樣五個特定距離的傳球。Lee(1988)發現,「變量練習」再配以「隨機練習」的形式進行的效果最好,因為這可以驅使運動員作每一次嘗試時,都要重新用上不同的參數,於是提升了學習使用參數的效能。

四、慢動作下進行練習

運  動技能的學習過程中,很多時都會在慢動作下進行練習(特別在技能獲得的初期)。當然,慢動作下進行練習與實際速度下進行練習有很大的分別,其學習轉移的效果也變得令人懷疑。不過,只要動作執行的速度不致過慢(超過某個特定肌動程式的下限),在慢動作下進行練習便可被視為「變量練習」的其中一種情況,有助降低運動員出錯的機會和提升控制動作的能力。

五、模疑練習

  模疑練習(simulation practice)很多時都會被應用於訓練課中,目的都是模疑真實的情況,以提升日後實際的表現。成功的模疑練習,必須有良好的學習轉移效果,要達到這個目的,模疑練習就要盡量真實,並且包含一切與實際表現相關的視覺、聽覺和運動感覺信息。

 


References

  1. Lee, T. D. (1988). Testing for motor learning: A focus on transfer-appropriate processing. In O.G. Meijer & K. Roth (Eds.), Complex motor behavior: The motor-action controversy (pp. 201-215). Amsterdam: Elsevier Science.

  2. Schmidt, R. A. (1975). A schema theory of discrete motor skill learning. Psychological Review, 82, 225-260.

  3. Schmidt, R. A. (1991). Motor learning & performance: From principles to practice. Champaign, IL: Human Kinetics.

  4. Shea, J. B., & Morgan, R. L. (1979). Contextual interference effects on the acquisition, retention, and transfer of a motor skill.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 Human Learning and Memory, 5, 179-187.

 


Back to Motor Learning and Performance
最近更新日期(Last Updated):200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