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頡取碼盡可能不取重疊字形,但若有其他筆劃重疊於『木』、『大』、『火』這三個特殊字時,則不需分割,先取該特殊字形,然後再取重疊於其上的其他字形。
特殊字形 |
字例 |
取碼 |
木 |
東 |
木田 |
束 |
木中 |
|
柬 |
木田火 |
|
大 |
夷 |
大弓 |
火 |
拳 |
火手手 |
券 |
火手尸竹 |
|
卷 |
火手尸山 |